2009年4月11日 星期六

有限公司vs股份有限公司?

創業第一堂課:成立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?
除非只想當個Soho接接案外,不論獨資或合夥,首先需要向開業的地方主管機關(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),申請營業登記許可與稅籍(開業後購買發票與繳交營業稅)。一年營運的資金到位了,第一個問題,要成立有限公司,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呢?
顧名思義,有限公司就是責任有限,以登記資本額為最大的責任額,登記股東佔公司資本比例,但不發行(分配)股票。股份有限公司則以股東所持股份(股票)計,依據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成立董事會(董事3人,監事1人),並依規章執行公司經營,以及股權轉讓(售)。所以如果是獨資或少數人合資,則採有限公司方式,在管理上較簡便(不需成立董事會);如果股東較多(資本額大),或有法人(公司)參與持股,當然以登記成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,比較符合公司未來經營管理運作,亦可規劃未來公開發行股票與上市(IPO)的準備。
接著來就是資本額與股東比例的問題了.....待續

沒有留言:

Analytics